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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美德少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16:09: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spnews 更多文明创建

双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双文明委〔2017〕3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

美德少年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双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2017年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道德之乡讲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县文明委决定,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道德模范推荐申报条件。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全县公民,均可推荐参加全县道德模范评选。

2.美德少年推荐申报条件。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值得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的全县8—16周岁青少年。

二、组织领导

1.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电视台成立“双牌县评选表彰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二届美德少年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唐超学,县政府副县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何彩玲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县委副处级职级干部郑石安担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祥益、县教育局局长胡佐军、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蒋建华、团县委书记杨军艳、县妇联主席黄涵、县电视台台长王红梅、县文明办主任杨海明、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卢作明等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文明办,杨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廖晓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双牌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的日常工作。(县活动组委会通迅地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联系人:申思(13487462032)、廖晓明( 18942580921),县文明办电子邮箱:spxwmb7725615@163.com、县教育局电子邮箱:568919755@qq.com)

2.县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候选人。

3.各乡镇(场)和单位相应成立推荐申报活动组委,负责本地本单位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向县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评选步骤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评选出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突出群众(学生)评、评群众(学生),群众(学生)学,着重推选群众(学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来的“身边楷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活动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4月15日前,主办单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全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美德少年的通知》,并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公布推荐全县道德模范及美德少年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群众推荐。各乡镇(场)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广大干部群众均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25日。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双各单位可推荐人选名额为2-3名。  

3.组织审核。各乡镇(场)、县直和省、市驻双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被推荐人单位(学校)或所在城乡社区(村)征求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4.社会公示。各地活动组委会、推荐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将推荐的候选人在被推荐人单位(学校)、所在城乡社区(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5.推荐上报。各地活动组委会、推荐单位将公示后确定的人选于4月25日以前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6.全县公示投票。县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县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全县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各20人。7月中旬,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直主要媒体集中刊播,面向全县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票。公众可以选择网络和微信公众号参与投票,公众投票占60%权重。在公众投票的同时,县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委投票占40%权重。

四、评选表彰

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每位候选人网络和微信公众号投票的有效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在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委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委支持率按照40%的权重折算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候选人中的顺序。经评选未当选全县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县活动组委会将全县道德模范、美德少年拟表彰建议名单和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主要领导审定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适时进行表彰。事迹特别突出的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由县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道德模范分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原则上每类表彰2名,共表彰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每类表彰2名,共表彰10名。美德少年表彰10名,美德少年提名奖表彰10名,共表彰20名。

五、工作要求

1.“双牌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双牌县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有重要的导向示范作用,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要把开展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活动作为加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全县城乡文明程度共同提高的有效抓手,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的过程变成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各乡镇(场),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应将开展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美德少年活动与本地区、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其它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全县道德模范、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扩大群众基础。

3.推荐候选人确定后,分类分别填报各类推荐表,一式三份,每人附事迹材料两份,一份500字(简要事迹),一份3000字(详尽事迹),一寸免冠彩照和工作生活彩照各4张(500万像素以上),于4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附:“双牌县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双牌县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双牌县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双牌县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双牌县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双牌县美德少年申报审批表”。

 

双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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