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双牌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8-30 17:10: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spnews 更多公示公告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地方税务局、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永财综〔2017〕1号),现将2017年县管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省、市驻双及县属机关、团体、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三、地点:双牌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双牌县紫阳路42号,县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大厅)
 
  四、要求:
  1.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双牌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从2017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按年缴纳,安排有残疾人的,须同时提供由双牌县残联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0746-7723528
  附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须提交的材料
双牌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双牌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1日
 
表格下载:http://www.beipiaowenhua.com/uploadfile/2017/0830/20170830051306722.doc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