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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加强参保工作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9 17:32: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spnews 更多公示公告

 
  根据省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期为8月1日至11月30日。截止目前,参保缴费仅完成任务67.5%,信息录入严重滞后,录入率仅33.2%,个别乡镇信息录入为零。为进一步加强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保缴费截止日期延长到12月30日。现公告如下:
 
  1、加大缴费力度。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缴费。各乡镇要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征缴步伐,消除参保盲点和死角。征缴资金要及时缴入医保基金专户,切实做到“人、钱、户”一致。
 
  2、加快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和参保缴费应同时进行。要认真核对参保人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参保人基本信息,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信息录入,尤其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社会保障兜底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人群身份属性的真实准确。
 
  3、加强宣传力度。多形式、广渠道全方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12月30日后全市医保信息录入系统将关闭,务必在12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及信息录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及信息录入,参保人将无法在2018年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保人辖区乡镇自行负责。
 
  咨询单位:双牌县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46-7725116
 
  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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